“交通文明”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
电动车轻快便捷节能环保
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选择
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驶员交通意识薄弱
违法乱象不时出现在街头
不仅给市民添“堵”
更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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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以来,西昌公安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从严打击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行经路口不依次等候通行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西昌公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及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活动规律,采取不间断巡逻、定点设卡等方式,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现场采取宣传+教育+提醒+处罚的方式,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
案例:
案例一
交警:你好,驾驶员同志,你的安全头盔为什么挂在车上不戴呢?
驾驶员:不好意思,平时出门为了方便就没戴......
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将对你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为了自身安全提醒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以后一定要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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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交警:你好驾驶员同志,再过几秒红灯变绿就可以通行了你为什么要闯。
驾驶员:我有点急事赶时间,刚刚我也看了周边车流较少这样过去能快一点……
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将对你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提醒您:红灯很短暂,人生却漫长,绿灯还会亮 ,生命不重来,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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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交警:你好驾驶员同志,停放在这里的这辆车是你的吗?
驾驶员:我才停了几分钟,就在周边买点东西……
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将对你进行罚款30元的处罚,同时提醒您:不要贪图自己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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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交警:驾驶员同志你好,你这辆车的号牌呢?
驾驶员:这个车买了好久了,不知道啥时候掉了……
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将对你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提醒您:所有无牌无证的电动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一经查获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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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交通违法不应有任何借口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禁止上路行驶的电动车
1. 超标电动车:既不符合非机动车公告目录参数,又不符合机动车公告目录参数。是介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不合格产品。在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不再生产,西昌市辖区内从2022年4月16日起这类车严禁上路行驶。
2. 防盗号牌不属于任何类型车辆号牌,必须办理车辆登记,取得相应号牌和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发布的规定自2022年4月16日起西昌市辖区内所有已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或已登记备案过渡号牌的超标电动车及未注册登记、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所有无牌无证的电动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一经查获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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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至今,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6709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835起、闯红灯1597起、逆行1382起、占用机动车车道2394,其余交通违法行为501起。
下一步,西昌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强电动车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要求,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勤,提升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